1、未裁决的强制手段意味着什么
未裁决的强制手段,指的是在法院作出最后裁决前,为了保障法律文书的实行和权利人权益的达成,法院有权对拒不实行法律文书的被实行人采取的一系列临时性限制手段。
这类手段旨在促进被实行人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预防其转移、隐匿财产或逃避实行。未裁决的强制手段是法律赋予法院的一种要紧方法,以确保司法裁决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2、强制手段的类型及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强制手段的多种多样,且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对不实行人的强制手段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查看、冻结、划拨被实行人的存款:法院有权向银行等单位查看被实行人的存款状况,并有权冻结、划拨其存款以履行义务。
2.扣留、提取被实行人的收入: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实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保留被实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成本。
3.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被实行人的财产:法院有权对被实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手段,并可在逾期不履行时依法拍卖、变卖。
4.搜查:若被实行人不履行义务并隐瞒财产,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进行搜查。
5.强制被实行人出货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和票证:法院可强制被实行人出货指定财物和票证。
6.强制被实行人迁出房子或退出土地:适用于交易房子、解除出租关系等纠纷。
7.强制被实行人完成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如被实行人未按实行公告履行指定行为,法院可强制实行。
8.强制被实行人出货迟延履行金或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实行人未按指按期间履行义务,应支付迟延履行金或利息。
除此之外,还包含继续实行的手段,即在使用上述强制实行手段后,被实行人仍不可以偿还债务的,应由其继续履行义务,但特定状况下不适用继续实行。